首页 出境 国内 城市 房产 娱乐 汽车 家居 科技 教育 财经 女性 健康 游戏 综合

假期出游消费提示:个人微信公众号组织旅游不具资质

http://www.lvtu128.com    2018-09-21 14:38   新闻来源:水母网    

  个人微信公众号组织旅游不具资质

  市旅游质监所发布“中秋、国庆”假期出游消费提示

  水母网9月21日讯(YMG记者 徐峰 通讯员 郑懿文)中秋、国庆小长假即将到来,节日出行的气氛愈发浓厚。昨日,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双节出游消费提示,提醒市民看准资质、留心投诉时效、警惕违法组织旅游,如遇困难可拨打烟台市旅游投诉维权热线0535-6270842和旅游法律服务热线0535-6212301。

  个人组织微端旅游?属违法经营

  针对双节出游,市旅游质监所多次提醒:市民参团旅游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那么,何为有资质?工作人员介绍,旅行社业务属特许经营业务,一个正规的旅行社须证照齐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应悬挂《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参加出境旅游、台湾游的旅游者还应确认旅行社是否具备出境游、赴台游的资质,旅游者可以登录烟台旅游政务网和烟台市旅行社质量信誉网查询旅行社资质和经营范围。

  同时,针对一些个人和组织的互联网、微端的旅游业务,市旅游质监所也发出“警惕”信号:“一定要警惕和远离个人或组织以‘网络论坛’‘户外活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从事的旅游业务,此类个人或组织不具备旅行社主体资格,从事旅行社业务属于违法经营,旅游者参团旅游一定要多留心,仔细甄别,以免权益受损后难以维权。”

  买保健品送旅游?老年人需谨慎

  参团旅游要注意的不仅仅停留在旅行社资质上,市旅游质监所称,报名缴费和合同条款也是重要的注意事项。“旅游者参团旅游时尽量不要通过电话、微信方式报名或交纳旅游团款,通过个人报名的需确认其旅行社工作人员身份,建议旅游者直接到旅行社办公场所现场报名、交付并保留相关票据。报名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书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的行程安排、服务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旅游合同条款和注意事项,要特别留心因单方解除旅游合同的损失承担或费用扣除等约定。”工作人员说,旅游合同既是旅行社提供服务的参照,也是旅游者维权的凭证。签订旅游合同有疑问时可提前拨打旅游质监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另外,在旅游产品的选择上要警惕“低价陷阱”。市旅游质监所提醒,旅游者选择旅行社产品和线路一定要选择质价相符的产品,不要一味贪图便宜而选择“低价团”或者“免费团”,防止陷入“低价”陷阱。旅游购物时要做到理性、谨慎,不要盲目购买或者轻信他人的误导,购物后要留有小票或收据。同时,还要提醒老年旅游者,不要轻信以“买保险送旅游”“买保健品送旅游”“健康讲座”等名义招揽组织或免费赠送的旅游。更要警惕会员式、套餐式或旅游预付卡等方式的旅游项目,套餐式旅游产品存在履约期限过长、游客预交费用数额过大等风险,建议旅游者当次旅游当次报名,以免上当受骗或造成预交费用损失。

  投诉有时效:旅游结束之日90天

  市旅游质监所提醒市民,旅游需要“量力而行”。市民不论是选择参团旅游还是自驾游,都要提前关注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天气、交通信息,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境外出行信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自身的旅游项目,身体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不要选择高危、高风险旅游项目,建议出游前购买足额旅游意外险;要注意乘车、游览、饮食和住宿安全,认真听从有关安全提示,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另外,旅游时一定要遵守文明旅游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杜绝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做文明游客,对于不文明的游客,旅游部门会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将其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另外,如遇纠纷需投诉时应注意投诉时效。市旅游质监所介绍,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纠纷时,应依法理性,不能过度维权,不能采取拒绝登机、登车甚至擅自脱团等过激行为。因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损失扩大的,旅游者需自行承担被扩大的损失。旅游纠纷发生后一方面可以积极与导游、领队或者旅行社协调沟通解决;另一方面要注意收集证据,保留将来维权的相关凭证。自身权益受损时可拨打签约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投诉电话进行维权。在外地旅游过程中也可直接拨打国家旅游投诉热线12301。旅游投诉时效为旅游结束之日90天,超过90天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将不予受理,旅游者可以采取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中秋国庆旅游投诉电话一览表

[责任编辑:璐璐]

版权及免责声明:

  本篇文章:假期出游消费提示:个人微信公众号组织旅游不具资质

  本文链接:http://www.lvtu128.com/city/2018/0921/3914.html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旅图资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邮箱724868242@qq.com。

  • 热点新闻
  • 推荐阅读
    新闻图集
    猜你喜欢
    2016 厦门路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声明:本网部分信息转载于其他网站,如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72小时内与旅图新闻网联系 客服QQ:724868242
    闽ICP备1602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