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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假日来临 湖北省旅游委发布10条出行提示

http://www.lvtu128.com    2018-09-21 14:49   新闻来源:荆楚网    

  楚天都市报9月19日讯(记者高东起 通讯员余世燕 曹巧红)2018年中秋、国庆假日即将来临,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出门旅游。湖北省旅游委发布10条出行提示,帮助广大游客安全出游、文明出游、快乐出游。旅行时出现纠纷,可拨打24小时旅游服务热线“12301”。

  ●选择合法诚信的旅行社

  旅游者应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有实力的旅行社出游。

  多关注各级旅游行政部门发布的投诉公示,尽量避免选择投诉较多的旅行社参团。

  参加旅游团报名时要注意查看旅行业的“照”和“证”,即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旅游者通过旅游广告选择旅行社时要注意辨别,规范的旅游广告,须注明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地址等详实内容。

  不规范的广告往往缺少上述内容,仅冠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某某旅游咨询公司”的名称,这些大多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个人或机构所为。按此参与旅游活动,旅游质量无从保证,游客的权益将无以保障,对此游客应有足够警惕。

  ●选择合适优质的旅游线路

  游客在选择旅游线路时,应当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切不可只求价格低,而不考虑服务质量。一般来说,价格与服务成正比,价格过于低廉,旅游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切勿抱有贪图便宜心理。低价旅游团通过降低吃住标准、擅自改变行程、增加购物点强迫消费盈利,旅游者一旦选择低价旅游团,势必要付出更多的金钱和精力,甚至还会带来身心伤害,不仅侵害了自身权益,也助长了不法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

  因此,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当将旅游产品的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合理估算产品成本,勿存侥幸心理。

  ●签订正规有效的旅游合同

  旅游合同是保护旅游者及旅行社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也是处理旅游纠纷的有效证据。

  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包括通过网络购买旅游产品,务必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如不参加自费项目,则需在旅游合同和行程中明确。

  合同由旅游者本人签字,加盖组团社公章,双方各持一份。如组团机构拒绝签订旅游合同,则不要随团旅游,同时可向旅游部门举报。

  高度重视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旅游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游客切不可对合同附件产生轻视心理。旅游合同附件中最重要的是《旅游行程安排单》,它基本上约定了整个旅游的具体行程及相关标准,所以游客签合同时,要特别关注,逐项认真阅读,千万不要等到形程结束以后再来追责。

  ●切实做好自身防护

  出游行程预先告知亲戚朋友,行程中避免单独行动,保持通讯畅通。提前购买足额的旅游意外保险。旅游过程中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尽量使用信用卡、借记卡等,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参加团队旅游,要遵守行程安排,自驾游、自助游出发前要检查好车辆,做好线路规划和充分的旅途准备。

  ●错峰出游注意旅途安全

  在出发前多关注并了解旅游目的地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以及游客流量、自驾车流量等动态旅游消息,便于及时调整旅游行程安排计划,错开高峰期,确保出行安全顺畅、心情愉悦。

  参与水上观光旅游、漂流、潜水、攀岩、过山车、高空滑索等高危险旅游运动项目时,要充分考虑自身对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把控能力,选择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

  旅游时尽量不要携带贵重首饰、珠宝、大量现金。游客在出国旅游过程中不要参加黄、赌、毒活动,若参与这些活动造成的任何问题,后果将由游客自负。

  ●慎重购买贵重物品购物是旅游的重要环节,游客在旅行前需与旅行社明确约定购物点的数量及具体的安排;明确约定在每个购物点的停留时间;明确约定每个购物点的具体名称。任何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旅游者在外出旅游特别是出境旅游时,购买价格昂贵、品质难以鉴定的珠宝首饰、手表等贵重物品时一定要特别慎重,要与当地商店的商品进行价格、商标进行对比,若确需购买,最好前往知名百货商场或当地百姓购物商场购买,购买时应主动向商场索要发票,及商品说明书等。

  ●文明旅游展示良好形象

  文明旅游是最美的风景。游客出游时要《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树立文明旅游意识,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杜绝不文明行为。

  要尊重当地区域和目的地国家的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妥引起冲突,恪守我国及有关目的地国家的法令和法规。要做到文明、秩序、礼让出行,展示自己和中国公民的良好形象。

  ●防范出境旅游押金风险

  出境游旅行社在出游前向游客收取数额不等的“出境旅游押金”而引发的投诉时有发生。旅行社要求交付出境游押金时,建议游客与旅行社协商,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供出境旅游担保。采用现金进行担保的,建议采用银行参与、三方共管等形式。

  交付时通过银行转入旅行社总部财务,切勿将“出境旅游押金”转入个人账号或交付业务人员代交付。

  游客应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境旅游的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保存证据合理维权

  旅游合同、发票或收据都是重要证据,要妥善保管好。合同对旅游内容、费用、退团、转团、合同变更以及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行程过程中如出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需要立即解决的,应首先向组团旅行社、导游提出不满意的意见,要求其改进。如果协商不成,可拨打当地旅游质监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及时投诉,也可以在完成所有行程后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管理部门投诉。“12301”旅游服务热线24小时提供服务。

  ●及时关注预警信息有困难寻求帮助

  湖北省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旅游者在我省旅行可随时关注湖北省旅游委及各旅游目的地通过微信、微博及各媒体平台、交通信息指示牌等发布的旅游交通、天气、人流量等预警信息,及时调整旅游行程。

  旅游热点景区大多设立有警务室,工商部门也在部分4A级景区设立了维权服务站,当地法院也设立了旅游巡回法庭等,在旅游景点可提供现场服务,游客在旅游期间遇到困难,可以寻求他们给予帮助解决。

  出境游时,遇到特殊情况可向我国驻当地大使馆求助。

[责任编辑: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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